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
:
根据《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》(苏医保发〔2021〕64号)
、《关于公示药品阳光挂网产品的函》(苏价采中心药函〔2023〕158号)的要求
,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与确认
,现将药品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
。
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至11月6日17
:00
。
如有异议
,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药品分类-其他-阳光挂网采购申诉(202311-1))进行申诉
,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
。
附件
:
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2023年11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