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 :
按照阳光采购动态准入原则 ,平台将对截止至2020年9月11日申请挂网产品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 ,启动产品挂网入库流程 。公示期间未收到有效质疑的产品信息将完成入库 ,供医疗机构遴选采购 ;受到有效质疑的产品信息 ,企业需及时进行澄清 ,待澄清完成后方可完成入库 。
一 、公示时间 :
2020年9月12日至17日
二 、公示内容 :
2020年9月11日前企业已确认的新申报产品的基本信息 ;
三 、质疑方式 :
企业可通过数字证书登录“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平台”查看公示信息 ,如需质疑可参照《药品阳光采购企业 、产品及价格信息公示质疑操作手册》进行操作 。
四 、其他相关要求请参照2019年4月10日挂网《关于申请挂网产品入库的提醒》中的“特别说明”执行 。